一天,一位防盜門生產廠家...的負責人於麗娟來到信息中心,說她們生產的“嚴防”牌防盜門在市場上供不該求,手頭積壓了大批定單,急須尋找一位聯營廠托付加工,加工費一定從優等等…嶽文興看過她帶來,的全部材料,認為切實可行,便積極為也尋找到一位願意聯營的孫海濤廠長。
於麗娟開出的條件是:每扇防盜門的材料費200元,加工費100元,中介費5元…現在我們手裏有10扇防盜門的定單,你們能吃下若幹就吃若幹,剩下...的我們再找別人。孫海濤所在...的加工廠已經多年處於半停產狀態,馬上麵臨倒閉,豈肯將到了嘴邊的肥肉讓給別人?於是他一口咬定本廠的技術先進,力量雄厚,這批活我們全接啦,您就千萬別找別人啦!
簽訂協議時,於麗娟提出交貨期限和押金問題--我們把10萬扇,的活兒包給你們,如果你們不能保質保量按時完成,到時誤了我們交貨,這個損失就太大啦!所以希望孫廠長能先付給我們一筆押金,就按加工費10%吧!嶽文興考慮以前-的多次教訓,唯恐其中有詐,便建議將事關的押金改為事後的罰款:如乙方不能保質保量按時交貨,即按全部加工費的10%處以罰款,共計100萬元。